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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场车考评要点(第二期)》的通知 |
作者:yuzm 时间:2019-11-25 |
各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考评员:
为更好地贯彻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》的要求,明确场车考评要点,统一场车考评标准,考试中心组织专家讨论形成了《场车考评要点(第二期)》(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《场车考评要点(第二期)》自2019年12月23日起施行,原《叉车考评要点(第一期)》同时废止。考评中若出现新情况、新问题,请及时向考试中心反馈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场车考评要点(第二期)
上海市特检院考试中心
2019年11月25日
(联系人:刘小畅 联系电话:32581516) |
附件: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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