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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叉车考评要点(第一期)》的通知 |
作者:yuzm 时间:2019-09-09 |
各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考评员:
为更好地贯彻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》要求,明确叉车考评要点,统一叉车考评标准,考试中心组织专家讨论形成了《叉车考评要点(第一期)》(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《叉车考评要点(第一期)》自2019年9月9日起施行。考评中若出现新情况、新问题,请及时向考试中心反馈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叉车考评要点(第一期)
上海市特检院考试中心
2019年8月26日
(联系人:刘小畅 联系电话:32581516) |
附件:关于发布《叉车考评要点(第一期)》的通知(附件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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